最新消息:
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含婚姻登记费。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地点
梧州市万秀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阜民路孔庙里
梧州市蝶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枣冲路50号
梧州市长洲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两广市场A区1709号
梧州市苍梧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圩镇政贤路35号
梧州市藤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藤县东山路228号
梧州市蒙山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蒙山镇民主街
梧州市岑溪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岑溪市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